9728太阳集团欢迎您社会类奖(助)学金补充规定

时间:2012-11-20 作者:9728太阳集团欢迎您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

计算机党〔2012〕11号

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国石油奖学金、中国石化英才奖学金、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储备人才计划奖学金、中国海油老员工助学基金、腾辉助学金、悦志奖(助)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,根据资助单位和我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补充规定。

各类奖助学金在符合资助单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:

一、社会类奖学金补充规定:

1.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,学习成绩在学年内位列本专业前百分之三十,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2.8(所有成绩为一次性通过,不含补考与重修);

2.对于三年级以上(含三年级)员工,必须通过CET—4考试;

3.遵守校规校纪,上学年未受纪律处分;

4.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文化活动(每学年平均参与五次以上);

5.积极缴纳学费,无欠费情况;

6.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,上学年宿舍内务优良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。

二、社会类助学金补充规定:

1.勤奋学习,态度端正,积极上进,学习成绩良好,在学年内无挂科(所有成绩为一次性通过,不含补考与重修);

2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并提供《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;

3.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,无高消费现象;

4.遵守校规校纪,上学年未受纪律处分;

5.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文化活动(每学年平均参与五次以上);

6.积极缴纳学费,无欠费情况;

7.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,上学年宿舍内务优良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。

三、其它基本条件

1.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,上学年宿舍内务累计两次被评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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